河南一男子当众将女子拖拽进酒吧厕所隔间,警方介入调查!作者:上海明焕律师 ![]() 近日,河南省郑州市中牟县一酒吧厕所门口的监控视频在网上流传,视频内容显示,7月16日晚11时40分许,一名年轻女子从厕所隔间内逃出来,被同样从此隔间出来的白衣男子一把抓住了头发往回拖拽,女子为逃脱白衣男子的控制,拉住了正在洗手的另一名男子,但是无济于事还是被白衣男子拖拽着头发拉回隔间内,并欲关闭隔间门,此时正在围观的其他人察觉到危险立即报了警,并合力推开了隔间门施救,女子趁机逃跑。据当时在场的目击者描述,女子逃脱后,该白衣男子对众人呵斥:“谁手这么贱开的门?”并且当时该白衣男子以退下外裤,裸露内裤在外。 报警后,民警将两名当事人及知情者带走调查,经询问,涉事男女称二人系男女朋友关系,共同饮酒,后因矛盾发生了此次事件。随后民警让两人离去。7月19日视频在网络上引起舆论关注,警方也正在进行深入调查,并再次传唤涉事男女,彻查二人是否为男女朋友关系,公安部门也在研究如何定性该男子的暴力行为,涉事酒吧也已经停业整顿。 视频中白衣男子对女子下手之狠让人怀疑他们并非男女朋友关系,很多网友看后惊呼恐怖,女子毫无反抗之力,如果旁边没有其他人帮助,后果不堪设想。 但是网上还是有部分网友对施救众人品头论足,认为围观者为数名男子,完全可以第一时间解救女子,而他们却只是围观无动于衷。其中被女子拉住的小马(化名)被采访时说,他们也只是十六七岁的学生,发生这样的事情他们第一时间也是懵的,但是他们还是第一时间帮忙报警,并且后面也帮忙推开隔间门帮助女子逃脱,他们是想着要要救人的,不然大可一走了之。小焕还是要为他们的行为点赞的,如果不是他们,那么该女子就很难逃脱了。 目前警方正在进一步调查事件的原委,但是这里小焕想说的是,结合目击者的陈述和视频内容我们有理由相信该白衣男子有意向实施强奸或者猥亵,虽然未遂,虽然双方可能为情侣关系,但都不会影响强奸罪的入罪。小焕今天就给大家整理一下相关的法条,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刑法第二十三条 【犯罪未遂】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以上只是小焕的个人见解,法网恢恢疏而不漏,相信公安机关一定会给广大网友一个满意的答案! |